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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二十号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安排,《驻马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已于2019年6月26日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审议,拟定于2019年10月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为进一步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该草案修改稿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或电子文档等方式,于2019年9月30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反馈。
  网络查询:驻马店人大网(www.zmdrd.gov.cn)
  来信请寄: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系电话(传真):2601055电子邮箱:zmdrdlfk@126.com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