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代廷伟 通讯员 李娟
在法院里,他不穿法袍穿警装,不戴法徽戴警衔,不在法庭上发声,也不在判决书上署名,不争红花,甘当绿叶。20余年来,他一直默默无闻坚守初心,做好公平正义的“守护神”。他就是遂平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优秀司法警察董胜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遂平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依法从重从快审结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2018年,在审理一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时,董胜军脚踝粉碎性骨折尚未完全康复,受伤处打了7枚固定钉。由于当时案件涉案人数较多、案情错综复杂、法警队人员相对较少,为了不影响司法警务保障工作,董胜军忍受着脚部疼痛,咬牙坚持在工作第一线并担任现场指挥,协调安检、值庭、押解、看管等工作,有序安全地保障了庭审活动正常进行。庭审活动圆满结束后,同事陪他去医院复查伤情时,发现伤处位置有2枚固定钉已经错位。作为一个患病的同志,他却带病坚持工作,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警察的责任担当,展现出了一名新时代司法警察爱岗敬业、履行责任的形象。
2018年,在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警对漯河市“8·1”案件进行司法警务保障时,遂平县人民法院法警队按预案安排其他带队同志去执行任务,因该同志家中有事抽不开身,董胜军为了能完成好上级法院及遂平县人民法院领导交代的任务,亲自带队去漯河执行任务。当时,他的妻子刚做完肿瘤切除手术身体还没有恢复,他的母亲因脑出血在重症监护室呆了将近1个月出院后生活需要有人照顾,他自己脚踝的二次手术还在观察中,他就这样忍着身体的疼痛、带着家人的不理解毅然踏上执行任务的征程。值庭期间,董胜军多次感觉身体不适,上级法院带队领导再三劝他回去休息,他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尽管身体不适,他仍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在漯河市“8·1”案件庭审保障时突发疾病,累倒在庭审现场。在病床上,大家问他为何如此拼命工作,他语气坚定地说,自己既是这次法警队带队队长又是队里的一名老同志,要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给年轻同志带好头、当好模范。
司法警察的工作虽然平凡与繁琐,但是意义重大,是人民法院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董胜军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坚守着对司法警察事业的热爱,用行动深刻诠释着那份不变的为民情怀,将心底的那份真情融入日常工作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在平凡的人生中留下了闪光的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