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吴予 廖润生)日前,汝南县总工会、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处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汝南县人社局接到洛阳市嵩县农民工韩某等4名农民工投诉汝南县污水处理包工头常某拖欠工资11000元一事。经查韩某等4人在汝南县北关污水管理工程干活引发拖欠工资事件属实。在汝南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和汝南县工会帮扶中心的同志监督下,北关污水管理工程项目部及时清算出应付的工资数额,与农民工要求比较吻合,达到了他们预期要求,包工头如数支付给韩红现等4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