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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就水价调整问题答记者问
  问:目前,我市水价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普通居民用水交费包括三部分:基础水价、水资源税和污水处理费。其中,基础水价作为自来水企业运行维护费用,由自来水经营企业支配;水资源税由自来水企业代收,作为税收交国家;污水处理费由自来水企业代收交财政,由财政拨付污水处理企业。如果按新调整的基础水价计算,居民应交水费为3.30元/立方米,其中基础水费2.00元/立方米,水资源税0.35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95元/立方米。
  问:为什么要进行水价调整?
  答:近几年,国务院和省政府连续下发《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各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自来水价格管理,简化用水价格分类,逐步将自来水价格分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三类,同时也要求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目前,我市中心城区执行的水价为2005年制定,其中居民基础水价1.30元/吨、工商业水价1.70元/吨,已经执行14年,仅2016年至2017年供水业务累计亏损达1.68亿元。2015年以来,该公司又累计投资11.32亿元对输水管线、二水厂、老旧供水管网等进行改造扩建。投产后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3214.81万元,每年新增财务费用3728.80万元,导致供水企业亏损更加严重。
  问:本次水价调整的方案是如何制定的?
  答:按照政府定价程序,严格按照前期调研、成本监审、价格听证会、报政府研究的程序。市发改委和城管局的相关工作人员成立水价调整专项调查小组,对周边地市水价情况做了系统的调研。2015年、2016年、2017年3年水价成本监审结果分别为2.13元/立方米,2.25元/立方米,2.45元/立方米,3年平均水价为2.276元/立方米。参照周边地市水价情况,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提出我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提交听证会讨论。方案一:居民第一阶梯用水价格由1.3元/立方米调整为2元/立方米;方案二:居民第一阶梯用水价格由1.3元/立方米调整为2.10元/立方米;方案三:居民第一阶梯自来水价格由1.3元/立方米调整为成本价格2.45元/立方米。3月11日,我市召开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4月18日,经70次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调整我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按第一方案调整。
  问:今后要全面实行阶梯水价,请问阶梯水价中用水量及价格是怎么确定的?
  答: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阶梯设置应不少于三级,且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为此,特采集我市中心城区2015年~2018年居民用水情况相关数据,综合分析后得出:驻马店市以年为计量周期,第一阶梯为156吨,第二阶梯为240吨,第三阶梯为240吨以上。
  问:此次水价调整新增了合表用户,合表用户的水价是如何确定的?
  答: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水价标准应按高于第一级阶梯价格水平确定,合表水价测算=(一阶梯水价×85%)+(二阶梯水价×15%),进行测算。85%为一阶梯水量的用户比例,15%为高于一阶梯水量的用户比例。三个方案的合表用户水价分别为:2.15元/立方米、2.25元/立方米、2.60元/立方米。
  问:此次自来水价格调整是否会给消费者的生活带来负担?
  答:按每户5人计算,户均每月用水量13立方米计算。居民水价上调0.7元/立方米,每户每月将增加支出9.1元,每人每月将增加支出1.82元;每人全年水费增加支出21.84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08%。
  问:此次水价调整对低收入家庭用水有何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各地在建立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工作时,要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对持有效证件的低保户、困难职工,每月每户减免2立方米水费。
  问:本次水价调整听证会的召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答:本次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从筹备到召开,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及《驻马店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在驻马店市发改委的官方网站及《天中晚报》作出相关公示。听证会参加人共18人,其中9名消费者参加人是按照公开、广泛和自愿的原则,依照合法程序通过报名,然后由市天中公证处从自愿报名的98人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办、市法制办、市消协、市城管局、市水利局、黄淮学院等单位推荐8名参加人参加会议。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应到18名,实际到会17人,符合听证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问:听证会上,听证代表们关于自来水价格调整的意见如何?
  答:本次听证会,与会17名参加人和1名参加人的书面材料均表示同意调整我市自来水价格,其中16人同意按方案一进行调整,一人同意按方案二调整,一人同意按方案三调整。同时,听证代表也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高供水质量和服务质量。加强供水管网的维护,力争做到减少爆管,保障高层正常供水。二是建立管网巡查制度,抽出专人对城区供水管网进行巡查,公开事故抢修电话。三是中业自来水公司应该加强成本管理和技术管理,深挖内部潜力建立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四是要更多考虑市民的承受能力,对困难家庭、低保户给予一定的优惠。
  问:近几年,市中心城区爆管频繁,水压低投诉普遍,水价调整了,相关问题能否得到解决?
  答:由于历史原因,我市的输水管网和配水管网大都是已被淘汰的水泥管道,管材质量差,老化严重,给我市供水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目前,我市中业自来水公司已经从板桥水库重新铺设了两条DN1400球墨铸铁输水管线,并完成了与取水头工程的联动调试工作,顺利投入运行,原水管道爆管问题得到解决。
  问:我市供水环境相对较差,其改善仅仅靠水价上涨是否可行?
  答:城市供水关系市民生产、生活和公共安全,是城市安全高效运行的基本保障,在城市发展中处于重要的地位。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关心和重视,此次水价调整是出于节约水资源、完善城市价格体系、缓解供水企业压力及保障供水事业正常发展的需要。
  问:此次水价调整后,政府相关部门及供水企业对于改善我市供水面貌有什么计划?
  答:为市供水安全,市政府启动了两项重要供水工程。一是第二水厂扩建工程。对板桥水库取水口进行改造。二是新建市第三水厂。设计取水规模20万吨,水源为薄山水库。新建取水头部、从薄山水库至市区钢塑复合双输水管线和新建净水厂。市政府要求自来水公司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供水质量,推进老旧管网和低水压区改造力度,为群众提供安全快捷的交费方式,保障供水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不发生或少发生停水、爆管等影响正常供水现象,维护良好的供水秩序。(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