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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根据 《平舆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更正登记 PY-2007-39号宗地使用权人的批复》(平政土[2019]4号) 以及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八十一条的规定, 我局拟对位于平舆县城体育场东南角, 原登记在驻马店市驿城区康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 PY-2007-39 号宗地使用权人进行更正, 现予公告。相关当事人如有异议, 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2019 年 5月 3 日之前) , 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 我局将予以更正登记, 并收回或者注销原发土地证书。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平舆县城华城路南段东侧
  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 0396-5168601 
 

平舆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