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冯玉梅在市政府副秘书长谢李利、 市医保局局长李向伟等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参观宣传展板。王 伟 摄
启动仪式现场。 王 伟 摄
启动仪式现场。王 伟 摄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定点零售药店、 商业保险机构等参会人员依次在 “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 承诺墙上签名。王 伟 摄
提高政治站位, 树立政治责任。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不仅是重大的民生问题, 更是重大的政治任务。去年 12月 20日, 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批示, 强调勿使医保成为新的唐僧肉、 任由骗取, 要加强监管。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 要求有关部门按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 依法从严查处各种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全面排查医保基金管理漏洞, 要拿出有效的监管措施。在今年的全国医保工作座谈会上, 韩正副总理指出, 医保基金监管是当前医保部门的首要政治任务。国家医保局正起草制定的 《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条例》 已经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今年有望正式批准实施, 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制定了 《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 省、 市也将出台奖励实施细则, 这些都将成为我们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的重要法律武器。无论是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机构、卫生管理机构、 公安机关, 还是医保经办机构、 医疗服务机构、 药品经营机构、 健康保险机构, 都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都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 李克强总理的指示批示精神和韩正副总理讲话精神, 要深刻认识到欺诈骗保行为是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直接侵害, 是对法治公平正义的公然挑战, 是对党和政府公信力的极大损害。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责任担当,把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 抓在手上。
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舆论氛围。按照国家、 省医保局统一部署, 全市上下要把集中宣传月活动作为打击欺诈骗保、 强化基金安全的有力举措, 广泛深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县区医保机关、 经办机构、 医疗单位、药品经营单位、 商业保险公司等都要拿出实际行动, 通过印制张贴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海报、 发放宣传折页以及利用微博、 微信等播放统一制作的动漫宣传片等形式, 集中宣传医疗保障政策、 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 展示近年来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成果, 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宣传解读, 主动开展医保普法、 守法、 执法教育活动, 牢固树立全民医保法治意识、 诚信意识, 自觉筑牢思想防线, 坚守法律底线、 政策红线, 远离违法违规高压线。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 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定点医药机构作为宣传月活动的主体, 要主动增强参与意识, 严格依法依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诚信履行医保服务协议, 自觉规范诊疗行为, 严防欺诈骗保。医师、 药师要认真学习掌握医保政策法规, 坚持因病施治、 科学诊疗、 规范服务, 坚决守好基金安全第一道关口。参保人员要树立主人翁意识, 从我做起, 珍惜医保权益,维护基金安全, 自觉抵制并主动检举欺诈骗保行为。要以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 进一步强化维护基金安全的法治意识, 在全社会掀起学法用法、 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的热潮, 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医保基金的良好氛围。
开展专项行动, 维护基金安全。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是市医保局今年确立的八个专项工作之一, 也是今年市政府重点推动的专项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四部委 《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通知》 精神和省医保局等四厅局的文件要求, 市医保局与市卫健体委、 市公安局、 市市场监管局于今年联合印发了 《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通知》 , 对从严从重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运行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去年, 根据国家、 省统一部署, 我市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有效遏制了骗保套保违法违规行为。今年是市医疗保障局成立的第一年, 我们更要部署开展好全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 聚焦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 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及医保扶贫、 社会救助领域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 集中查处曝光一批医疗保障领域违规违法行为, 增强全社会维护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的法治意识,规范医疗保障管理服务行为, 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医疗保障制度健康平稳运行。
强化责任担当, 通力协作配合。打击欺诈骗保是一项长期的、 复杂的、 艰巨的任务, 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必须常抓不懈、 警钟长鸣。近年来, 涉及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日趋复杂化、 隐蔽化和分散化, 导致筛查、 发现以及查处难度越来越大。我们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 未雨绸缪,发扬求真务实、 真抓实干的作风, 发扬 “钉钉子” 精神, 一件接着一件干、一锤接着一锤敲。要勇于担当作为,敢于监管、 善于监管、 规范监管。市公安、 卫生健康、 市场监管、 新闻宣传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协调联动、 通力合作, 构建联合执法、 联合惩戒和行刑衔接高效工作机制, 切实宣传落实党委、 政府的各项医保惠民政策, 坚决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要紧紧发动群众、 依靠群众, 利用多种形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 及时制定出台本地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实施政策, 引导群众实事求是举报各类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 使人民群众成为医保基金安全的宣传员、 监督员, 共同营造不敢骗、 不能骗、 不想骗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