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银行收缴假币有疑问怎么办

版名:金融·保险
  一、被收缴人对被收缴假币的真伪判断存在异议时,可以自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者通过收缴单位向当地人民银行或其授权的鉴定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鉴定单位依据申请对被收缴假币的真伪进行鉴定。鉴定单位应当即时回复能否受理鉴定申请,不得无故拒绝。
  二、一般情况下,鉴定单位自受理鉴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并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但鉴定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收缴单位或被收缴人说明原因。
  三、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按照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被收缴人,并收回假币收缴凭证,盖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按不宜流通人民币处理;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予以没收,并向收缴单位和被收缴人开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和假人民币没收收据。
  四、被收缴人对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授权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货币真伪鉴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鉴定机构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再鉴定。
  (新蔡农商银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