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公平正义 彰显检察担当

——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综述

版名:两会特刊
2022年3月3日,在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文立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文立(左二)为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观驻检文化苑。

送法进校园。

干警走进医院,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活动。

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报告会。

 

□ 吴 波 井海燕 龚楠楠 文/图

  被表彰为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平安建设工作优秀单位,精准帮扶先进单位,市直单位模范机关创建先进单位,多名检察干警被评为好人模范……2021年,市人民检察院一项项亮点业绩、一个个检察榜样,折射出驻马店检察人坚守公平正义,以忠诚和担当践行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铮铮誓言,在天中大地擦亮了驻马店检察这块闪光招牌。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持续优化,检察队伍能力作风明显提升,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显著进步,为驻马店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立足检察职能 服务发展大局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检察职能,紧跟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步伐,聚焦驻马店高质量发展,靶向施策,精准发力,确保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围绕建党10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全力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
  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出台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引导两级检察院依法履职、主动服务。与公安机关联合,监督清理涉企刑事“挂案”6件。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非公企业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不批准逮捕174人、不起诉40人,非羁押诉讼53人,营造宽松宽容的创业环境。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对涉知识产权案件由市人民检察院集中办理,依法批准逮捕87人、提起公诉74人。以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对生产销售假冒高档白酒类54人依法提起公诉,助力净化消费市场。监督纠正涉企民事行政裁判、执行不当39件,为企业卸下诉累包袱。河南中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河南宝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监督案,被最高检评选为全国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强化公共利益保护。部署开展公益诉讼“服务乡村振兴”“监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监督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运营”等10个专项监督活动,以检察“辛勤指数”换来群众“幸福指数”。落实“河长+检察长”机制,督促修复清理污染水域346亩。开展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7件。与住建、城管等部门携手推进窨井盖治理,顺利通过河南省政府民生实事年底认证考核,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践行司法为民 维护群众利益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全市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办好侵犯群众切身利益案件。坚持对职务犯罪零容忍,依法决定逮捕贪腐职务犯罪嫌疑人35人、提起公诉57人,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瞄准群众最关切的食药安全,依法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55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7件,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抓住人民群众最难防的电信网络诈骗,积极参与打击利用银行卡、电话卡进行诈骗犯罪的“断卡”等专项行动,着力保障人民群众“钱袋子”安全。推进司法救助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32名因案返贫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20万元。
  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坚持办信就是办案,就是保民生、护稳定、促发展,落实院领导带头办理群众信访和申诉案件要求,执行“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规定,两级院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0%。开展重复信访积案集中清理,化解96件。以公开听证促矛盾化解,组织公开听证115件,通过“检察开庭”法治公开课,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认真贯彻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用司法保护协同做实全社会共同保护。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开展强制报告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社区活动268场次。督促开展教职员工入职查询287人次,严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准入关”。加强校园普法宣传,选派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158场次。
  

聚焦检察主业 坚守公平正义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市人民检察院深耕主业,持续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发展,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刑事检察优化有力。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7件、撤案40件;纠正漏捕182人,纠正漏诉126人,依法改变侦查机关定性不准442件783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15件,法院采纳7件。倒查30年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8731件,依法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73件,办理罪犯申诉案件42件,针对刑罚变更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审判机关和监狱发出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共同守护“大墙内”的公平正义。杜某某、张某某贷款诈骗案,涉及存量贷款7.2亿元,查处难度大。市人民检察院提级办理后,办案检察官从贷款资料、资金去向、银行流水、资产评估等方面提出补查意见43条,经侦查人员深入调查,卷宗材料从最初移送时的9册补充到起诉时的88册,目前该案已开庭审理。
  民事检察强化有效。全面贯彻民法典,紧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程序违法、裁判显失公平、执行难等问题,增强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67件,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抗诉2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件。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裁判权威并重,并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提出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30件,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164件。组织开展民事裁判终本执行专项监督,审查案件1834件,发出检察建议171件。
  行政检察实化有为。积极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作用,依法加强行政诉讼活动监督,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办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5件,提请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抗诉2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69件被全部采纳。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7件。
  公益诉讼检察深化有度。公益诉讼意义重大,与群众利益紧密相连,该院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让公益诉讼成为保护公共利益的利器。落实公益诉讼“4+5”法定责任,当好市委、市政府的法治助手。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8件,被监督单位在诉前阶段整改到位197件,起诉27件。通过公益诉讼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权益1.9亿元,督促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190亩。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侯某某销售假口罩民事公益诉讼案获法院判决支持,确定公益损害赔偿款14.9万元交由驻马店市红十字会,专门用于公共医疗卫生领域公益事项支出,其做法受到省人民检察院肯定。
  

强化固本强基 锻造过硬队伍

  队伍硬,事业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五个过硬”标准,树牢强基导向,以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夯实了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牢记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记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建强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牢记“两个维护”是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系统落地落实。
  巩固检察履职能力建设。常态化组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案例学习,在实训实干中砥砺工匠精神。坚持双月业务讲评,对照上级要求和先进单位及时补短板、强弱项。推进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发挥检察委员会业务决策作用和“黑恶案件检察组”“疑难案件指导组”的统一把关作用,确保案件质量。开展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十大抓手”评比,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加大基层检察院和员额检察官的管理监督力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考评体系,用好考评指挥棒。坚持基层院检察长和市人民检察院中层正职年终述职述廉双向互评,在相互借鉴中共同提高。深化文明单位和平安建设优秀单位系统创建,市、县两级11个检察院全部为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市级平安建设优秀单位6个。
  深化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四个经常”、落实“四个从严”,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时刻绷紧廉洁从检之弦。认真整改河南省审计委员会审计和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在推进问题解决中完善制度、巩固提高。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筑牢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
  大力弘扬英模精神。营造学习先进典型、崇尚先进典型、争当先进典型的良好氛围,开展英模教育15次,选树英模38人,形成的驻马店检察系统“好人群体”被多家媒体报道。在车流中救助倒地受伤群众的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吕如晓,被评为2021年下半年“驻马店好人”。在暴雨中勇救涉水触电倒地群众的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程军伟,被评为“2021年度驻马店市第二届见义勇为模范”,受到市委主要领导亲切接见。
  历史的画卷在砥砺前行中展开,精彩的华章在不断奋斗里书写。站在新起点,开启新征程,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努力为平安驻马店、法治驻马店建设贡献检察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